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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2005年沈阳市出台国家公务员招录方案            【字体:

辽宁:2005年沈阳市出台国家公务员招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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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获悉,今年沈阳市党群机关(包括人大、政协)招录工作人员103名;政府机关招录国家公务员373名。沈阳市各岗位只允许社会在职及非在职人员报考,招考对象不含200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乡镇机关列为沈阳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岗位的,只允许该岗位所在区县已列入沈阳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下派大学生报考。

  报考条件报考的基本条件为具有辽宁省各市户口和持有《沈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35周岁以下(197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体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特殊要求,详见沈阳人事网。

  报名方式报考者应在9月22日0时至9月29日24时期间,登录沈阳人事网www.syrsw.gov.cn,进入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省内其他市报考沈阳各单位的,要到沈阳参加考试。具体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2日0时—9月29日24时为报考市政府机关;9月25日0时—9月29日24时为报考党群机关;9月27日0时—9月29日24时为报考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10月11日0时—10月13日24时开始报考市司法局人民警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考生在网上利用招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费20元、考务费120元)。交费办法请咨询建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33。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法。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权重记分的公式为:权重分数=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一)笔试1、沈阳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各职位的考试均为甲类。甲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照考试录用计划数一比二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9日。笔试成绩请考生于11月15日后通过沈阳人事网查询。

  烈士子女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获得省直各部门、市直各部门表彰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下派大学生,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5分,加分最高分为10分。凡符合加分条件者请于11月1日至11月3日携带有关证明原件到沈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接受资格审查。准考证由考生从10月18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在沈阳人事网自行打印。每科考试的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缴,不再退回考生。以便面试时核对,避免替考现象发生。(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沈阳人事网公告,请考生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考试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面试成绩相同者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81586767郭同志;市人事局62238215邹同志。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2238224

  考务咨询电话:22532562赵同志;监督举报电话:62238214栾同志。具体招录岗位请见明日本报。

  另讯市司法局考试录用20名监狱劳教警察,具体信息见沈阳人事网www.syrsw.gov.cn。(记者 李明欣 实习生 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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