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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国家机关2006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字体:

中央、国家机关2006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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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 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 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 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 等方面有所不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 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2、公共 科目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5年11月26日(11月份的最后一 个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 9u00-11u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u00- 16u30申论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必要时可在其他较大城市 )设置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 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无照片、印章)和身份证,监考人员依据考场座次表(含考生照片及考生身份基本信息),核验考生身份,实施监考。考试机构下发的考试 成绩通知书应带有考生本人照片。3、分数线确定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人事部网站公布。招 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 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自行确定,并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五)面试面试人 数与拟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可以进行部门内调剂或跨部门调剂。调剂原则上在同类考试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需进行跨部门调剂的招录机关,要将调剂 职位及资格条件要求分别报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同意,并 在人事部网站予以公布。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组织面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确定, 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要将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地点和联系人等事项分别报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并在人事部网站公布。面试仍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的具体方法和形式可 适当灵活,但要经过慎重研究,严格执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确保客观、公正。

面试考官小组组成人员中应一定数量具有二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其他单位一定数量的专家担任面试考官。招录机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评价结果供用人部门参考。进入面试的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1份。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 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应在2006年2月底以前完成。

(六)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应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招录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进行体检,确定体检是否合格。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 、组织严密、公开透明,对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实行 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 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 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 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对各方面的意见 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体检和考察工作应在2006年3月底以前完成。

( 七)公示和备案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 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要在人事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 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 响录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备案;对反映 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中央党群机关各招录机关按有关规定填写录用备案材料,报中央组织部干部 一局备案。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各招录机关要按有关规定填写《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考试录用公务员备案表》一式两份、《新录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连同本部门招考工作总结,报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备案。

三、工作安 排本次考录工作,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统一组织实施。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负责研究拟定有关考录政策,审定录用计划,拟定招考工作 实施方案、招考简章和招考公告,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命题,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组织指导面试。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负责组织公共科目笔试阅卷评分 、成绩汇总等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汇总报名信息、编制和发放准考证、安排公共科目笔试考场、印制和传递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实施公共科目笔试。

人事部人事信息中心负责为网络报名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保证报名系统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受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委托,在网上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为报考者和招录机关提供技术服务,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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