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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8日)
根据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组织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时间安排
(一)3月9日—21日各部门制定招聘计划及招聘方案。
(二)3月22日—23日各部门申报招聘计划及招聘方案。
(三)3月24日—27日市人事局对招聘计划及招聘方案汇总。各相关部门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才中心协调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
(四)3月28日—30日发布招聘信息。(在长春日报、长春晚报、长春人才网及长春人才市场发布。)
(五)4月1日-4月2日组织报名。(各相关部门、招聘单位、市人事考试中心在长春人才市场组织报名并接待咨询。报名时间截止4月2日下午4时整。)
(六)4月3日在人事局人才规划处进行报名汇总。
(七)4月4—14日确定考场、发准考证、组织出题。
(八)4月15日上午9:00—11:00进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九)4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十)4月17日—30日组织阅卷、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二、有关问题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吉林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吉人联字[2005]42号)、《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意见》(长人联字[2004]9号)、《〈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意见〉的补充通知》(长人联[2006]1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此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遵循和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实行公开招聘的范围问题。
公开招聘单位主要是指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这次招考岗位仅为行政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工勤岗位)。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既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聘,也可自行组织招聘。
事业单位出现空编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除按规定考核聘用的以外,事业单位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聘。这里包括从企业、社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工作人员,也包括财政拨款单位从财政部分支持和经费自理单位中招聘工作人员、财政部分支持单位从经费自理单位中招聘工作人员。
(二)关于招聘程序问题。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先到编制部门核定空编,然后根据工作需要、空编和自然减员等情况制定招聘计划;2、根据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3、市人事局审核招聘方案;4、发布招聘信息;5、组织报名,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6、考试、面试、考核;7、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8、公示招聘结果;9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10、总结、备案。
(三)关于招聘计划制定问题。
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出现空编或根据工作需要进人时,均要向市人事局报送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制定要根据编办的定编、核编、自然减员、工作需要等情况来确定。同时,填写《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另外,此次招聘,允许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各项都合格成为拟聘人员者,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于2006年7月31日前报到有效。
(四)关于招聘方案制定问题。
招聘计划经审批同意后,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招聘方案(书面)并报市人事局审核。招聘方案应当说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办法;是否面试和组织机构人员及相应的措施等事项,同时填《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信息表》,经市人事部门核准后,必须通过新闻媒体或县级以上人才市场公开向全社会发布信息,不得只在本部门或本单位范围内发布。
(五)关于考试问题。
原则上招聘行政管理岗位人员以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测试专业水平能力为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相加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3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70分。笔试单科成绩满60分(含60分)以上者具备拟聘用资格。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事局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包括出题、考场组织、阅卷等),专业知识考试,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组织(包括出题、确定考场、监考、阅卷等)。也可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六)关于面试和考核问题。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是否进行面试由各相关部门确定。面试必须成立面试组织机构,并按相关程序操作。面试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官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人员组成,一般不少7人。面试题目、内容由各相关部门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试最后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总分为100分,其中报考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占50分,面试成绩占50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占65分,面试成绩占35分。考核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核要以考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次确定,有不合格的,向下顺延。
(七)关于体检问题。对考试、面试、考核都合格者,原则上要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视为合格。
(八)关于公示问题。对拟聘用人员应在本单位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关于聘用问题。拟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事局人才规划处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关于报名考试收费问题。
考生报名时,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由市考试中心出具发票。报名费每人95元,用于出题、制卷、场租费。不足部分由市人事局和各相关部门与单位分别承担,分担比例待报名后确定。
(十一)关于考核招聘人员的范围问题。
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吉林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吉人联字[2005]42号)规定:“事业单位出现空缺岗位需要补充人员时,除政策性安置、涉密岗位以及党委组织、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可采取个别直接选聘的办法外,都要面向社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意见>的补充通知》(长人联字[2006]1号)规定:国家政策性安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到事业单位,涉密岗位,本级财政体制内根据工作需要在同性质事业单位之间调剂工作人员,从财政拨款、财政部分支持单位向财政部分支持、经费自理单位调动工作人员以考核为主。
根据上述精神,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层次和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市人事局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程序核准后,可以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对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专业对口的,也可以不进行笔试,经过市人事局审核后,通过考核直接进入事业单位。
(十二)关于招聘时间问题。
由于我市事业单位大小不一,类别不同,岗位千差万别和各单位空岗时间的不确定定性,所以,长人联字[2006]1号文件明确规定,市人事行政部门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对特殊情况需要的,也可随时接受委托提供考试服务。
三、几点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保证时间。此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工作分工、责任到人,务必按时间、步骤、要求抓紧进行工作,不能往后拖延时间。特别强调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的申报在3月23日下午4点截止。工作中各部门要加强与人事局规划处的沟通联系。
(二)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要规范、严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时要规范化操作,严格按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跑题、泄密现象的发生。要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工作要认真细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涉及的环节多,内容多,每一步骤和环节都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各个工作环节和工作步骤一定要进行细致、全面的考虑,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四)招聘结果要报市人事局备案。招聘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各主管部门将招聘工作总结报市人事局人才规划处备案。招聘工作总结要写明招聘过程、招聘的数量、岗位及招聘人员等基本情况等。
四、其它事宜
此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未尽事宜和相关政策解释由市人事局负责。
市人事局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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