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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2007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字体:

深圳市2007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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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2007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方案》(深府办〔2007〕164号)的规定,我市决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共4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200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聘。需特别说明的是:

  (一)非本市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的国外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市内院校和本市生源的2007届毕业生,属夫妻分居的市外一方,均可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年龄已满18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务员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五年以来在招录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2008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所在机关的职位。

  三、报考时间和方法

  请于2007年11月30日10:00~2007年12月10日17:00,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报名,并在网上进行付费及打印报名表,具体程序和方法请查询该中心网站。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请于2007年12月13日10:00后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学历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3)考生须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4)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部门委托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有效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人事部门统一划定。

  (一)笔试科目: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分为专业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笔试科目根据职位类别不同而设置:专业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两科,具体科目见招聘职位表。辅助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二)笔试时间: 2007年12月15日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专业知识/申论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或者到考试中心现场查询。

  (四)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依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总成绩及合格线将于12月19日16:00之后在网上公布。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人数5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资格初审人选。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2007年12月21日9:00~18:00。

  (二)地点: 12月19日与笔试成绩同时在网上公布。

  (三)要求:列为资格初审人选并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四)提供资料:考生参加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及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1)档案、关系均在学校、尚未被学校派遣的2006届、2007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推荐表(函)、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推荐表(函)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2006届毕业生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06年9月1日以后的推荐表或者与学校签定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深圳院校和深圳生源2006届、2007届毕业生可以不用提供推荐表,但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07届毕业生报考仅限市内户籍的职位的,需提供深圳户口本或者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2)属夫妻分居的市外一方报考仅限市内户籍的职位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3)港澳学习、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报名;所有归国留学人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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