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公务员考试时间 >> 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 >> 文章正文
  公务员考试“状元”因大学作弊被“刷”            【字体:

公务员考试“状元”因大学作弊被“刷”

免费公务员考试试题,公务员考试 面试

www.1 7KS.org公务员考试试卷W W W。1 7 K S。org

  

  新华社11月27日电(记者 黄深钢)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的浙江女生小潘,在参加浙江省温岭市公务员考试中获得笔试第一的好成绩,但最后用人单位因小潘在读书期间曾因作弊受处分且时效未过为由,决定不予录取。小潘不服,将用人单位告上了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

  笔试第一被“刷下”

  2006年12月,浙江省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温岭市人事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其中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工作人员计划有一个名额,通知规定了招考对象、条件、时间、地点办法、笔试内容及形式、体检、考核和录用等内容。

  2007年1月9日,取得西华师范大学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的小潘按《通知》规定的报考时间,报考了温岭市能源办工作人员职位。1月20日,小潘参加了笔试考试。考完后,经查询,笔试成绩为所报招聘单位参考人员中第一名。

  但是,在过了3个月后,温岭市人事局以小潘于2006年3月曾在学校因考试作弊,受过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且未解除,不符合该次招聘条件为由,口头通知原告不予录用。

  小潘对这一行政决定不服,遂向玉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案情争议大,无法在规定的审限内审结,浙江省高级法院还同意延长审限三个月。
  大学作弊曾被处分

  原来,小潘在2006年3月份参加选修课《地理信息系统》考试中夹带作弊,被西华师范大学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此后,学校又于2006年6月20日发给了她毕业证书。

  但同时,《西华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一条写明:“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的可开除学藉。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察看期未满,离校时作结业处理。就业后察看期满时,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证明确已改正错误,学校可给予换发毕业文凭。”

  小潘担心处分未解除,会造成自己无法被用人单位录用。她于是在2007年1月20日向西华师范大学书面申请要求提前解除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1月23日,西华师范大学国土资源学系党总支于1月24日作出决定,同意解除小潘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并将文件邮寄给了小潘。小潘将收到的文件放入了自己的档案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小潘认为,温岭市人事局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显然是错误的,学校已经解除了自己的处分,自己又凭努力考出了好成绩,为什么还要被拒绝?

  “处分时效”令考生错失良机

  在法庭上,温岭市人事局认为,之所以决定不录用,最重要的是小潘“处分时效”未过:小潘于2007年1月9日报名参加招聘时,受学校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尚未解除,2007年1月24日才被解除处分,条件不符合这次招聘。

  而小潘称,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凡毕业时未终止其留校察看处分的不能毕业,发给结业证书”,而她于2006年6月20日取得了毕业证书,已实际上表示留校察看的处分已解除。至于之后的解除文件是自己担心用人单位误解才请求学校作出的,真正解除处分的时间就是毕业证颁发的时间,并不是2007年的1月24日。温岭市人事局理应录用她为温岭市能源办公室工作人员。

  温岭市人事局认为,学校处分决定是要式行为,解除处分决定也应该是要式行为,其解除日期应以学校在2007年1月24日作出解除处分决定的时间为解除日期。何况学校的规定也未说明毕业证书的颁发就视为处分决定的解除。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温岭市人事局的招考通知对考核录用作了规定,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而这个《实施细则》的附件规定:"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法院最终认定,小潘在报名时,尚在西华师范大学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时期,其条件不符合温岭市人事局通知规定的招考条件。此外,小潘认为自己符合考试条件和录用条件,法院认为,报考条件阶段和考核录用阶段是两个不同的阶段,报考条件阶段着重于一般形式上的规定,宜宽。录用考核阶段比较全面,特别着重于政治条件符合与否,宜严。据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小潘的诉讼请求。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
    人事部:公务员面试题将每日…
    2008年杭州市从优秀村干部中…
    河南1.2万人脱逃公考 多因压…
    南昌08年招考公务员人数与去…
    兰州2007年招考公务员面试成…
    河南:07年招千名交警 11月2…
    重庆:08年公务员公开录用考…
    深圳市2007年公开招聘聘任制…
    广东:深圳首次招考聘任制公…

       各省市地方公务员考试分类信息

    安徽公务员考试 北京公务员考试 福建公务员考试 甘肃公务员考试 广东公务员考试 广西公务员考试 贵州公务员考试 海南公务员考试
    河北公务员考试 河南公务员考试 湖北公务员考试 湖南公务员考试 吉林公务员考试 江苏公务员考试 江西公务员考试 辽宁公务员考试
    宁夏公务员考试 青海公务员考试 山东公务员考试 山西公务员考试 陕西公务员考试 上海公务员考试 四川公务员考试 天津公务员考试
    西藏公务员考试 新疆公务员考试 云南公务员考试 浙江公务员考试 重庆公务员考试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真题 公务员考试试卷 公务员考试试题 公务员考试科目 公务员考试资料 公务员考试报名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 

    热线:13890912127 电话:0831-8356210 传真:0831-8356210
    Copyright © 2004-2008 www.17ks.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17543号
    地址:四川宜宾江北阳光苑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邮编:644000 QQ:8278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