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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及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在编制内补充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急需引进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以及国家政策性安置调配人员专项报批外,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选拔人才的主要取向,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除国家、省另有规定或专业岗位特殊需要外,各招聘单位不得在性别、地域、身份、学历种类等方面设置任何附加条件。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按照加强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的要求,实施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省人事厅负责核准计划、发布公告、组织统一考试、监督管理指导和办理报批手续,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考核体检和签约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事厅统筹组织。省直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编制余缺情况和相关规定要求,提出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招聘方案,报经省人事厅核准后实施。省人事厅于3月13日在安徽人事编制网(www.ahsrst.cn)、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下同)、安徽人才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计划 1150 个(详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一般不得变更。
三、招聘条件
(一)主要招聘对象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未就业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企业单位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及其他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08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者)、安徽省人事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年龄以《省直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为准(具体计算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1日9:00至3月24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25日16:00前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已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在3月25日18: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6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三)报名有关事宜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网上缴费截止后,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或招聘硕士学历层次人员的岗位,经省人事厅批准后,可以开考。
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08年3月27日12:00—17:00在安徽人事考试网站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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