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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三缄其口 专家试揭国家公务员局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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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仍然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新设立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的情况在有关部门三缄其口的回应下愈发显得神秘。
  记者今天再次咨询相关部门时,得到的答复是,除了已任命的主要领导外,其他人员及机构的设置情况尚不清楚。公务员局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在未来又将起着什么样的作用?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公务员局为何要单独设立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单独设立一个直属的国家公务员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配套措施。这个机构将集中考虑国家公务员管理的问题,因为它的职能单一,将会便于对公务员的管理。”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解释,公务员根据专门的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而且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机构有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因此它的政策需要统筹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俊生认为,公务员局的设立是人事部与劳动部合并的结果。两部在20年前就是一家,1988年为推动公务员制度建设分离了。设立公务员局的意义在于将公务员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组成部分之一,并且统筹考虑社会保障问题。它的主要功能是统筹全国公务员管理事宜,主管中央公务员管理事务。
  据介绍,公务员管理与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是不同的。公务员是干部的一部分,干部还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军队干部,从人事资源角度看,还有工人、农民等。最大不同就是公务员管理依据专门的公务员法,其他干部的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相较其他种类的工作人员招录更为严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说。
  专家指出,公务员局的成立将公务员独立出来进行专门管理,遵循了分类管理的原则,管理将更为科学。

  公务员局将不会等同于公务员司

  “公务员局的主要管理职能应当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聘任管理等。公务员局的主要构成也应当是根据以上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成立相应的司局部门。”刘俊生介绍说。
  吴江在接受采访时也透露,国家公务员局会是一个副部级的直属局,国家公务员局成立后,原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很多职能会划过去,从公务员的进口到出口都要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公务员的录用、工资设定、考核、政府的绩效考评等很多具体的权限。
  “不仅是公务员司,原来的人事部其他几个管理公务员的机构,未来都将被划归为公务员局下面的机构。另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那部分事业单位可能仍归公务员局管理。”刘俊生分析说,原人事部管理是三块: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管理。现在的公务员局是专门管理全国800万公务员的机构,不应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之外的其他事业单位。

  国外公务员局性质的机构是执行机构

  “国外也有与公务员局类似的机构,如美国联邦政府设有公务员管理局,由总统直接领导,但与公务员管理事务相关的还有独立机构,如功绩制保护委员会、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联邦劳动关系局等。这些单位与公务员管理局是相互制约关系。”刘俊生介绍说。
  “美国的公务员局相对比较独立,是一个较为严格的执行机构,因为美国的相关管理公务员的法律就有十几个,规定得很细,比如工资法、奖惩法、考试法,就相当于我们公务员法的每一章,都有一个独立法。议会立了法,公务员局只是执行机构,另外还有外部机构监督它的执行。它们的决策权、执行权及监督权是分离的。”
  薛刚凌认为,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局也应当是一个执行机构,这将更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依法管理。
  另一位专家指出,国外的公职人员管理机构管理所有的公职人员,而公务员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公职人员管理机构也不叫公务员局,而是公共服务委员会、公共人事委员会等,他们有着特殊的为公众服务的义务。国外的公务员是一个大公务员的概念,与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范围有所不同。但同样,由于严密的法律保障与监督,这些机构也都是执行机构。

  公务员局应负起多重协调职责

  3月19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领导干部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被宣布兼任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副部长杨士秋兼任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专家指出,公务员局成立后,将面临公务员的人力资源和其他的人力资源的协调问题,以及公务员的社会保障与其他劳动人员的社会保障的协调问题。
  同时,公务员局的成立,也对公务员法的实施以及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刘俊生说,在成立公务员局时还应当注意明确职能,专司公务员管理事务,坚持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管理自己应该管理的事务。
  法制网北京3月2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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