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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47号)精神,现将2007年全市市、县、乡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检察院、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
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乡镇基层实际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 3月21日-25日。
查询时间:2007年 3月22日-27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7年3月26日-28日
报考市级机关(含工商、质监、药监系统)的现场认定地点:济宁人才大厦(火炬路23号)。县(市、区)机关的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统一组织。
1、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
(1)报考人员登陆http://www.kzrcw.com(中国孔子人才网) 或http://www.jnrsj-sd.gov.cn(济宁人事信息网)网站,点击“2007年济宁市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或“济宁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并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加洗1寸照片3张备用。
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用人部门要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接受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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