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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时间改为2007年4月8号上午10:00至11:30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2007-03-14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位于广州市东部,处于穗港澳黄金三角洲的中心地带,是广州未来的城市副中心,2006年已顺利实现了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区目标。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特向全国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余名。
一、招聘的岗位和专业人数
中学:语文11名、数学12名、英语11名、政治6名、历史3名、地理3名、物理6名、化学2名、生物3名、音乐1名、体育5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3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图书情报1名、通用技术1名。
小学: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9名、音乐4名、体育8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6名、物理1名。
详情见附件《广州市萝岗区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职数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在职或在聘教师:
(1)学历、职称、年龄符合下述条件中的其中之一:
A、具有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广州市户籍人口年龄在42周岁以内);
B、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员;
C、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D、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
E、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F、本地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上述年龄均计算至2007年8月31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部分条件。非广州市户籍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已婚报名者,其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也必须具备同等条件。
(2)通过普通话测试并取得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具备拟应聘学校指定的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2、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
(1)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甲以上);应聘英语职位的应届毕业生英语水平必须在专业四级以上。
(3)具备拟应聘学校指定的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14日12时——2007年3月20日16时;
2、报名方式: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2个职位,所报职位中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以第一志愿职位为主,第二志愿职位作为补录用,如果不发生补录,则第二志愿职位无效。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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