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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笔试时间:2007年4月15日上午: 9:00—11:0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专业,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均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成绩单独计算。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4月18日在报名地点公布。
2、面试。
面试为讲课,讲课时间:4月20—23日。具体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
讲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讲课成绩占50%的比例(音乐、体育、美术讲课成绩占20%,技能测试占3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参加讲课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专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其它专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于4月26日在报名地点公布。
五、考核及体检
4月30日前考试入围的毕业生在县教育局或通过“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由县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组织考核和体检。主要考核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查阅本人档案。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解除就业协议,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六、录取后的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被录用的人员,由县教育局按学校需求统一安置到县直有关中小学校,若毕业生不服从安置,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在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享受与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46-6442172 0546-6453997
0546-6688691(广饶一中)
附:2007年招聘专业与计划
广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日
附: 2007年招聘专业与计划
(其中广饶一中招收72人,其余为县直初中和小学)
专业
人数
备注
中文
12
数学
12
英语
16
物理
5
化学
7
生物
5
历史
8
地理
5
信息技术
3
思想政治
5
通用技术
2
体育
2
电教
1
音乐
3
美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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