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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区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考选聘用部分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报考范围:
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属钢城区生源的未就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除外。
2、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身体健康,年龄18—35周岁(1989年1月1日—1972年1月1日之间出生);
报考职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4月13日-4月14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钢城区永兴路52号。钢城馨百店南500米路东)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父(母)或配偶所在单位的证明信等材料报名。报名时,填写《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试报名时,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职位考选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报名时收取考务费4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4月20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与内容
1、考试时间:4月22日上午8:30—10:3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2、考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时事政治,法律(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公文写作与处理等。试题委托外地专家命制并阅卷。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成绩在钢城政府网、区人事劳动信息网和区人力资源市场门口公布。根据考试成绩,按所报考单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当成绩出现相同时,再按“作文题”的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由考选主管部门按照成绩,由高分到底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后的待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见习期待遇,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其人事关系转入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自谋职业。
六、咨询电话:8031362
本简章由区直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钢城区2007年事业单位招考聘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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