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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补充97名工作人员 5月22日至24报名            【字体:

2007年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补充97名工作人员 5月22日至24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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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2007年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补充人员试行办法》(昆人字[2002]4号)和《官渡区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补充人员试行办法》官政发[2003]36号文件规定,官渡区教育局、官渡区卫生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将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官渡区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补充人员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官渡区教育系统此次招聘对象为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官渡区卫生系统此次招聘对象为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和除国有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外,符合招聘单位简章规定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三)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山区和远郊坝区学校)面向官渡区生源招考专科毕业生14名(在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优先)。
(四)全日制国民教育卫生、财务本科以上学历,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
(五)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中级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官渡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教师58名;官渡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五、报名办法
(一)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官渡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渡区政府一楼),报名咨询电话:7152693。
3、报名资格审查由官渡区教育局、官渡区卫生局和官渡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负责。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即将毕业的毕业生需填写保证书)、学位证、就业登记证和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此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还须出具相关证书。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山区学校岗位及远郊卫生院岗位除外)。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首先经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凭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六、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分为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基础知识考试由官渡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进行全区统一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16日上午9:00—11: 00,下午14:00—16:00。基础知识考试的命题、制卷、出分等委托昆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试部负责组织。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在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未出来之前属保密阶段,须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一同公布。专业知识考试由官渡区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官渡区教育局、官渡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程序
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考试占40%、专业知识考试占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岗位,按招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被录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经公示没有影响招聘资格的人员,本人提供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和官渡区人事局签署接收意见后,到昆明市人事局换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到官渡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人事代理手续,并于15天内签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八、招聘纪律
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政策规定办事,在确定考生进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关键环节时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官渡区人事局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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