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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顺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满足新时期对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的更高要求,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东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丽党发[200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服务滨海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及军粮城散货物流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正科级人员2名,副科级人员2名,一般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天津市东丽区常住非农业户口;
4、报考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正副科级职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一般工作人员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正副科级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录取体检办法》(津人录[1999]3号);
7、具备报考科级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报考正科级职位,须有区属机关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副科级职务或3年以上副主任科员职务的任职经历;报考副科级职位,须有区属机关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及3年以上科员任职经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 招考职位
招考单位具体招考条件、人数、职位详见《2007年东丽区服务滨海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及军粮城散货物流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从2007年5月24日开始,通过东丽在线、东丽人才网查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28——5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东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东丽开发区一经
路3号)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推荐表)、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正副科级职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名费30元/人。
四、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
五、考试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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