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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东省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和省人事厅下达的增人计划,山东省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需具备省人事厅所规定的条件,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29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济南市经十路88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经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发给专业测试通知单。
(三)专业测试、考核、体检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应聘职位有关的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经验、能力等基本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考核、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 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不合格,则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递补。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测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省人事厅备案。经同意后,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聘用人员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单位同类人 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山东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济南市经十路88号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 82676320
联系人:金勇谦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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