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公务员考试时间 >> 事业单位考试 >> 事业单位考试 >> 文章正文
  云南省弥勒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字体:

云南省弥勒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公务员考试面试 ww w。17ks。com
公务员考试论坛

2008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名:1月21日-27日 笔试:3月16日

2008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报名:3月5日-9日 笔试:3月23日

2008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报名:3月3-10笔试:3月30


W w w 。1 7 k s . C 0  m

云南省弥勒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弥勒县人事局和弥勒县教育局研究,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和红河州人事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6名中小学教师。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办法》,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还未解除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原单位辞退未满五周年的;
6、在职人员;
7、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中学教师岗位:2008年3月18日至20日(于2008年3月10日至20日可登录“弥勒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
小学教师岗位:2008年4月23日至24日(于2008年4月14日至24日可登录“弥勒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
(三)报名地点:弥勒县人才市场(弥勒县人大常委会背后军干所大院内)。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考生须持户口册(未落户的可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五分免冠近照3张。其中户口册、身份证、毕业证需交复印件各一份(要求复印在A4纸上)。
2、考生现用名与证件上的名字不符的,须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3、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即可报名,录用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不予录用。
4、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一个岗位。
5、每个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自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该岗位的考生可选择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6、考生必须如实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7、报名资格审查由弥勒县人事局、弥勒县教育局负责。
三、考试方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组成,先面试再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一)面试事宜
1、面试方式:
面试以课堂授课的方式进行,授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知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面试时间:
中学教师:从2008年4月10日开始(2008年4月8日至9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抽签面试内容)。
小学教师:从2008年5月21日开始(2008年5月19日至20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抽签面试内容)。
(二)笔试事宜
按每个岗位招聘数的1:3的比例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笔试资格的人员。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学科(《教育学》占40分、《心理学》占40分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分)。
2、笔试时间:
中学教师岗位为2008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
小学教师岗位为2008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
四、体检、考核
按照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从总成绩(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合)的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体检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办法》中的有关体检项目进行。体检合格者,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若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
递补。
五、录用及管理办法
(一)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红河人才网站上进行公布,以便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还须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院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认证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教办[2006]24号)文件规定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
(四)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五)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考生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事和教育部门发出面试、笔试、体检及其它通知时,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为保证

[1] [2]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广东省2008年公务员考试信息…
    广东省珠海市2008年考试录用…
    2008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
    2008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计划…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08年公…
    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南京)…
    西汉南越王博物馆(广州)20…
    杭州图书馆招聘硕士研究生及…
    临沂市河东区2008年区直部分…
    漯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单…

       各省市地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分类信息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 北京事业单位考试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 甘肃事业单位考试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 吉林事业单位考试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
    江西事业单位考试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 青海事业单位考试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山西事业单位考试 陕西事业单位考试
    上海事业单位考试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 天津事业单位考试 西藏事业单位考试 新疆事业单位考试 云南事业单位考试 浙江事业单位考试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试卷 事业单位考试试题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 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
    公务员论坛 事业单位考试网 公务员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 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  教师招聘考试 大学招聘考试 医生招聘考试 

    热线:13890912127 电话:0831-8356210 传真:0831-8356210
    Copyright © 2004-2008 www.17ks.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17543号
    地址:四川宜宾江北阳光苑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邮编:644000 QQ:8278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