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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阳县2008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高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2008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我县高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采取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严把招聘质量关,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的优秀人员选拔到教师岗位上来。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75名,其中:
1、高中教师6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2、引进优秀教师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其岗位根据面试成绩和学科需要确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高中教师招聘条件:
1、未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对口;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0日后出生)。
(二)引进的优秀教师招聘条件: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本次招聘: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0日后出生)的;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3月30日后出生)的中学高级教师;
3、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星”称号,年龄在45的周岁以下(1963年3月30日后出生)的;
四、招聘步骤和时间安排
高中教师(不含地理学科教师)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地理学科和引进的优秀教师招聘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25日至2008年3月29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未就业的历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优秀教师招聘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费用:每名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35元(每科45元,执行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标准)。
5、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8年4月18日至4月19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三科。三科采用合场分卷形式。
《职业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为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 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第二编“分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20%。
《教育学》、《心理学》采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教育学》、《心理学》用书,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20%。;
《专业知识》 考试范围:为2008年高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08年4月20日8:30——11:30在县实验小学。
3、笔试成绩计算:《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三科按比例打折后合成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
4、笔试成绩公布:考生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教育网上公布。
5、笔试查分时间和地点:查分采用现场查分方式,查分时间和地点将和笔试成绩同时在凤阳教育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确定:按照各招聘学科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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