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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如报名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所有参考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将在凤阳县教育网上另行公布,届时将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确定:按照各招聘学科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2、体检工作组织
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考核
1、拟考核人员名单确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范围。
2、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是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任教:
(1)2006年4月以来,在校学习或在单位工作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其它不宜招聘任教的。
3、其他事项: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依据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相关地点公示五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 考试分数按照招聘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受聘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对不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再递补;
3、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其他事项:
1、到凤阳中学、凤阳二中任教的,要先到农村中学任教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回原校任教(引进的优秀教师除外);
2、办理聘用和工资审批手续时,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届时如不能提供,将视为自动放弃。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监察局将对考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对考聘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清退出考场,取消全部考试成绩,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 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聘工作岗位,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或下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等处理,并不得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含)等次。
本公告由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6722407(县纪委信访室)。
考试参考用书订购服务电话:6729931(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凤阳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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