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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巢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工作,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的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此次招聘行政执法人员共20名,具体为:文秘职位4名,限中文、文秘专业;男性职位12名,专业不限;女性职位4名,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学专科(全日制)以上毕业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城管事业,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男性不低于170厘米(含),女性不低于160厘米(含)。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8年3月26日—3月28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5张。
市人事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0元。
1、笔试时间:
2008年4月12日 上午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行政法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复习参考资料;《行政法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巢湖市城市容貌标准》、《巢湖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等。
以上两科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行政法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将按照4:6的比例权重合成为笔试成绩。
2、面试:按招聘的各类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文秘职位确定前8名面试入围人员;男性职位确定前24名;女性职位确定前8名面试入围人员。
3、成绩合成: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计算 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实行差额体检。按文秘职位5名,男性职位14名,女性职位5名的限额,依据 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有缺额,依次递补。
体检(除身高要求以外)参照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以上医院进行。
考核实行差额考核。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文秘职位5名,男性职位14名,女性职位5名的限额确定考核的人选。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有关单位,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与考核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分别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市人事人才网公示,时间7天。拟聘用前,须由单位和主管局验印报名时要求的各种原始证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履行聘用手续,列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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