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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大学(沈阳)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一、应聘条件
(一)教学辅助人员 学历要求:须为2008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应在2008年7月15日前。本科阶段应为“985”院校、“211”院校,或部、委属重点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报名时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辅导员 1、学历要求:须为2008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应在2008年7月15日前。本科阶段应为“985”院校、“211”院校,或部、委属重点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报名时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政治面貌要求:应聘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行政管理人员 1、学历要求:须为2008届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应为“985”院校、“211”院校,或部、委属重点院校,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应在2008年7月15日前。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中团委岗位条件同辅导员。 以上三类人员在学期间要求无违纪处分,本科毕业生班级综合排名在前三分之一。另外,亚澳商学院学生须兼获维多利亚大学及辽宁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教学辅助人员 1、4月2日-4月9日12点前,为报名时间(4月4日、5日、6日休息)。每人限报一个教辅岗位。校内基层单位统一报校人事处;校外个人直接报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2、4月9日-4月10日,由校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人员向校内外公示。 3、4月11日-4月18日,基层单位制定考核录用办法,并于18日下午4点前,报校人事处审批备案。 4、4月25日-4月28日,组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4月29日下午4点前报学校人事处。 5、4月29日-5月9日,经过学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面向校内外公示。
(二)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 1、4月2日-4月9日12点前(4月4日、5日、6日休息),为报名时间。校内基层单位统一报校人事处;校外个人直接报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行政管理、辅导员岗位不得兼报。 2、4月9日-10日,由校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人员向校内外公示。 3、4月14日上午发放准考证,校内各院系统一到校人事处领取,校外个人到校人事处领取。 4、4月16日下午1点30-3点30进行笔试,3点40分-4点40分进行心理测试。 5、4月17日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6、4月18日-19日面试,地点初定五洲园宾馆会议室。 7、4月21日公布入围部门考核人选名单。 8、4月22日-4月24日基层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4月24日下午4点前报学校人事处。 9、4月25日-5月9日,经过学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面向校内外公示。
三、主要 试题题型 选择题、填空题、辨析题、简答题、作文题。
四、主要命题范围 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文史、经济、管理、法律和科技知识,教育理论和方针政策,写作。
五、考核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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