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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职工大学(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株教字[200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直属单位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教研员、职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师共13人,其中英语专业1人,舞蹈专业1人,计算机专业6人,数控模具专业2人,服装专业3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①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具有大学本科(含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专业报名时暂不要求)。
④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中级(含中级)以上水平。
⑤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4月7日。
2、报名地点:
(1)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733-2621399联系人:杨老师
(2)网上报名:校人事处电子信箱zzgyxxrsc@163.com联系人:陈老师、
3、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会同学校共同实施,资格审查主要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条件。
4、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和往届毕业生报名需带毕业证书、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以上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就读学校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仍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信息由人事处负责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6、株洲市教育局经市物价局批准,应聘人员报名时收取报名 考试费100元/人,由学校代收。
1、 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务、评卷、统分组织工作由株洲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管理中心承担。
2008年4月19日——20日
本次招聘分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试讲、综合评价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5%、55%、10%.
其中笔试为4月19日上午9:00-11:00,试讲时间为4月19日下午至4月20日。
4、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70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理念等,30分)。笔试 试题和评分标准由市各学科专家委员会命制。
5、试讲分学科同时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驾驭教材和实施教学的能力。试讲的内容在试讲前1小时告知应聘人员,学校提供试讲所必需的用品。评委由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组成,评委须经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后才能确定,评委原则上不少于5人。
6、按笔试、试讲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综合评价对象。试讲结束后三天内公布笔试、试讲综合成绩和综合评价对象名单。综合评价主要通过考察评价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综合评价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8、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试讲程序。
五、考核和体检
1、按笔试、试讲、综合评价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4月下旬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对象名单,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及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和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08年5月1日至5月7日。无问题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录用。
株洲职工大学(工业学校)
200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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