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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骨干与管理人员公告
2008-03-31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是在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局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为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适应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急需招聘一批高学历、高职称的科研骨干。
一、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10个,包括:社会学、城市管理学、经济学、法学、仿真学等专业的科研骨干。
2.行政管理岗位2个,包括:外事管理岗位1个、财务管理岗位1个。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1)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坚持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具备与所应聘职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精神。
(4)作风正派,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需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45周岁以下);熟练掌握所报考专业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能独立设计、主持重大课题研究,在学科建设和课题研究中起带头人作用;能主持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能指导中级以上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工作。
(2)外事管理岗位:需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流利的英语口语基础,英语能力达6级以上,仪态端庄。
(3)财务管理岗位:需有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证,熟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引进人才待遇
招考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出路或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3月28日至4月1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云安路119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613室人事处报名。
2.报名资料:(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论文若干;(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3.外地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其他资料可以邮寄方式,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2.考试办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简化 考试程序,不要求参加笔试),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名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
3.本专业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比例,本专业暂不开考。
(三)体检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重新推荐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根据 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我院党组审定,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录用
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后,我院将根据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本公告在《广州日报》、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上发布。
联系电话:020-86464125、86464101
E-mail:lzm123@gzass.net;zzx8293@163.com
联系人:刘小姐、曾先生
报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云安路119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613室人事处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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