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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镇、街党建工作力量,加强对全区“两新”组织的工作指导,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工作指导员9名。
二、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懂计算机操作;
4、广州市户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要求在45岁以下;
5、党龄在3年以上,并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
6、熟悉南沙区基本情况、具有本区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日至4月14日。
2、报名方式:请登陆广州市南沙区人事人才网: ( www.nsrs.gov.cn)在相应公告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发邮件至nanshazzb@163.com,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党务工作知识和机关公文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按照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按一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2)本人简历1份;
(3)小一寸照片1张。
(四)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将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本次招聘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管理按《关于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的意见》(穗南组发[2007]24号)精神执行。经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8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为2200元,同时享受社保、医保、独生子女计生奖、节假日补贴、考核奖励等其他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永明、陈丽勤;联系电话:39910541、31190536。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
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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