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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公开招聘招商人员简章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招商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委派到上海、杭州等地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22日(上午9:00—下午16: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南浔镇嘉业南路98号中国银行院内)。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报名还须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报名表格。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开考,不满2: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领取面试证及面试表时间:2008年4月24日-25日(上午9:00—下午16:00)
领取面试证及面试表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综合科(南浔镇嘉业南路98号中国银行院内)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证(2008年4月28日上午9:00-13:00),请带好带面试证、面试表及身份证。
2、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区外经贸局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织。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满后,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任职与薪酬
(一)任职。聘用人员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统一委派安排到上海、杭州等地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二)薪酬。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2.6万左右(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管理。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期内,档案统一由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
六、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南浔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综合科
咨询电话:3013973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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