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面试(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1、笔试。笔试由杭州市人事 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门。
笔试时间: 2008年5月10日一天。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可于 2008年5月20日在培训考试网上查询。
2、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面试方案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在笔试上线考生中,按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4比例的,可按该岗位笔试实际上线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 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 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事局负责对招聘单位的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人事局
二○○八年四月三日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