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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苏州市平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确保古城保护、平江新城建设和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轻轨1号线建设等重点工程能顺利、高质量地推进,培养一支优秀的建设人才队伍,平江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程技术人员,进平江区环卫所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和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以及其他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苏州大市户籍)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6. 符合事业单位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
公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考生应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三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7日——4月25日9:00——17: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平江区人事局(苏州市临顿路176号6号楼三楼6305室)
四、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08年4月27日(星期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 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面试及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根据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按用人单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承办单位由平江区人事局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用
经 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和聘用的手续。
八、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九、本简章由平江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08年平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平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江区人事局
平江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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