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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解决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人员不足问题,参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州区人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人,其中财会2人、文秘、档案管理2人、速录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岗位查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条件等详见“2008年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到金州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报名登记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 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及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交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有 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交纳50元报名、考务费,另等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 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后未按期参加 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至4月9日 4、报名地点。金州区人才服务中心(金州区斯大林路388号,区工商局北面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由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 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 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金州区政府网( www.dljz.gov.cn)公布,考生可在金州区政府网上查询。 4、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如果笔试合格人员没有达到1:3比例,则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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